進出口中的物流管理(下)
http://www.annualhp.com 中國鞋網 更新日期:2011-10-29 16:54:20 瀏覽:63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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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運單的明顯位置,我們能輕易地發現航空公司的名字和標識。并且,在主運單的上下頁眉處,能清晰地顯示該運單的號碼:XXX-XXXXXXXX。其中,前3位是航空公司的代碼(如999為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代碼),后8位是運單號碼。如果主運單的收貨人顯示的是實際收貨人,則收貨人在貨到后,從航空公司或其代理、或貨代處取得主運單正本,即可自行報關或委托報關行或貨代代理報關。分運單是貨代或承運代理人出具的運單。分運單所顯示的信息與主運單極為相似,只不過貨代公司的名字和標識替代了航空公司的。并且,除了有主運單號碼外,還顯示了分單號碼(貨代或承運代理人自行編制的)。
貨代或承運代理人采用分單,主要出于如下一些考慮:
★隱藏真實運費:當發貨人或貨代不愿意讓收貨人看到真實的運費時,往往通過使用分單,來隱藏真實的運費。收貨人在分單上運費處看到往往是AsAgreed。而根據國際空運協會IATA的規定,航空公司出具的主運單上必須明示運費。
★集中托運(Consolidation):國際貨運的運費費率,是隨著貨量的階段性地增加而遞減的。這就給規模大的貨代產生了利潤機會(如圖4)。如果目的地一樣,對于不同的發貨人,貨代可以通過三份分運單和一份主運單來實現業務。發貨人A、B和C以及他們各自的收貨人,看到的均是各自的分運單HAWB1、HAWB2和HAWB3。同時,由于他們各自貨量相對較低,發貨人支付的運費(按市場公開費率)相對較高。而對于貨代(相對的貨主)與航空公司來說,在主運單MAWB上的貨量是發貨人A、B和C的總和,貨量相對較高,則貨代支付的運費相對較低。
另外,航空公司在測算計費重量時,采用的運費噸(或運費公斤)較為特殊。它是貨物毛重(含包裝物)和體積重的最大值。例如,貨代處理的三份貨的毛重和尺寸如表1所示。根據上述原則,HAWB1-3的貨主分撥按計費重(65kg、108kg和8kg)支付貨代運費。但貨代與航空公司之間的主運單僅以124kg支付運費。貨代由此獲取了極高的利潤。最后值得指出的是,運單上一般都會顯示運費是預付(FreightPrepaid)還是到付(FreightCollect)。這主要與國際貿易的雙方制訂的商務條款(如FOB、C&F、CIF等)決定的。中國的海關是以CIF計算關稅的,所以最好要求發貨方在商業發票(見后)上標明CIF價格,至少是標明運費。否則,則必須要求貨代在運單上(收貨人聯)注明運費。如運費過低(有偷稅的嫌疑),則海關有權重新估算并征收關稅。
商業發票(CommercialInvoice)商業發票是國際貨運的基本單證之一。它標明了貨物的商業價格,是海關征收關稅的基本依據。商業發票要與其它單證相對應。所列貨物要與運單和裝箱單(見后)相符。賣貨人(Seller)、買貨人(Soldto或Buyer)一般要求與運單上的發貨人和收貨人一致。所列價格應指明價格條款,如FOB、C&F或CIF等。國外公司的商業發票一般是采用各自的格式,而不象中國有嚴格的、統一的、政府部門監制的發票(如增值稅發票、零售發票等)。對應少量的樣品,或沒有商業價值的贈品,也應出具形式發票(PerformaInvoice),并列明貨品的估值,以便海關判斷是否要征收進口關稅。
裝箱單(PackingList,P/L)裝箱單也是國際貨運的基本單證之一。它標明了所運貨物的包裝件數,及每件包裝物中的商品明細(規格、件數和簡單說明)。裝箱單一般由發貨人繕制,少數情況是由發貨人的代理繕制。在國際貨運業務中,還有其它的一些單證:如進出口合同、產地證明、廠家質量檢驗證明等。由于篇幅所限,不再一一贅述。總之,物流管理人員,特別是負責國際貨運的人員,應事先了解并熟悉業務中涉及的各種單據。(來源:推銷員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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