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檢驗檢疫代理報檢管理規定有新調整
http://www.annualhp.com 中國鞋網 更新日期:2010-06-10 17:23:33 瀏覽:22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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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出入境檢驗檢疫代理報檢管理規定》已經2010年3月10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新《規定》與舊規相比,有多處條款進行了調整,大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醒代理報檢企業密切關注。
一、新規定給企業提供更多便利。如將每年一次的年審修改為每兩年一次例行審核,減少審核次數;規定代理報檢企業可以代理辦理報檢手續、代繳納檢驗檢疫費、聯系和配合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領取檢驗檢疫證單中的一項或多項業務等。
二、新《規定》降低了代理報檢行業準入門檻。如規定企業注冊資金最低金額由150萬元調整為100萬元;要求取得《報檢員資格證》的人員由10名調整為5名;申請注冊登記資料取消了擬任報檢員的社保證明等。
三、新《規定》進一步加強了對代理報檢企業的管理。如進一步明確了代理企業法律責任,對近年來典型的違規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增加了撤銷和注銷代理報檢企業注冊登記資格的條款,引入淘汰機制;引入誠信管理,檢驗檢疫機構可將違規單位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
目前,大慶地區只有一家代理報檢企業,預計新《規定》實施后將促進代理報檢企業數量增加,代理報檢市場將更為活躍,廣大進出口貿易企業可享受更優質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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