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工商總局昨天就反壟斷法三個配套規章開始在網上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行政機關不得采取各種手段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不得限定商家經營指定商品。
據悉,這些規章在反壟斷法的基礎上,做了更詳細的規定,增強反壟斷法的操作性。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規定》要求,行政機關不得以明示、暗示或拒絕、拖延行政許可及重復檢查等方式,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指定商品或限定他人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得在道路、車站、港口、航空港或者行政區域邊界設置關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礙、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或者本地商品運往外地市場,等等。這些規定都比反壟斷法本身更詳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