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今日上午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山西“貼簽疫苗”事件有關情況。在回答經濟日報和本網記者提問時衛生部疾病預防控制局于競進副局長說,對于異常反應病例,按照山西省的相關規定做出補償和相應的處理。
經濟日報記者:
剛才專家講到,2005年我們就開始對疫苗的異常反應監測數據進行上報,剛才情況介紹里說到15名患兒,其中有3名懷疑是接種疫苗的異常反應,請問他們的情況有沒有上報過?我們政府會不會對他們有一些賠償的措施?
衛生部疾病預防控制局于競進副局長:
這次媒體報道的15例患兒,其中有6例以前已經通過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報告系統發現,是衛生系統所掌握的,包括診斷跟疫苗相關的3例。其他的9例,系統沒有報告,但是這次全部排除跟疫苗接種有關。對于異常反應的病例,我們國家出臺了一些規定,補償辦法以及標準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確定,所以應該按照山西省的相關規定,對相關的病例做出補償和相應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