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規定個人出資百萬可建消防培訓機構
【中國鞋網】6月日,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對外透露,市民出資百萬將可申辦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由公安部、民政部等九部門聯合制定的《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于昨日起實施。
《規定》明確:成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應當符合五個條件:具有法人條件,有規范的名稱和必要的組織機構;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100萬元以上;有健全的組織章程和培訓、考試制度;具有與培訓規模和培訓專業相適應的專(兼)職教員隊伍;有同時培訓200人以上規模的固定教學場所、訓練場地,具有滿足技能培訓需要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
《規定》要求,各級各類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在開學初、放寒(暑)假前、學生軍訓期間,對學生普遍開展專題消防安全教育;結合不同課程實驗課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參觀體驗;每學年至少組織學生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對寄宿學生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用火用電教育和應急疏散演練。各級各類學校應當至少確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識的教師擔任消防安全課教員,并選聘消防專業人員擔任學校的兼職消防輔導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