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出臺規定 “的哥”一年內拒載兩次就要下崗
【中國鞋網】 5月26日,寧波市公管處出臺了《寧波市客運出租汽車從業人員資格管理操作規程》(以下簡稱“規程”),今后,寧波出租車行業將告別只“進”不“出”的局面。
《規程》明確規定,只要“的哥”在一年內,累計違法計分15分兩次;一個有效周期內(6年),累計違法計分15分三次就將依法注銷其“資格證”,并在1—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資格證”。
“的哥”出現怎樣的違規操作會被一次性扣15分呢?
根據2007年出臺的《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違法行為計分標準》,對急需搶救人員拒絕提供救助或拒絕為老弱病殘和孕婦、幼兒服務的;遇乘客招手停車后不載客的或主動攬客后又拒絕載客的;載客營運途中無正當理由中斷服務的;在公共場所待租時拒絕載客等7種行為,司機將一次性扣除15分。
寧波市公管處副處長、稽查支隊支隊長王照說, 這個《規程》在浙江省還是首創,這相當于給從業人員套上了一個“緊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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