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擬立法規定 捐贈需獲有效憑證
【中國鞋網】在昨日舉行的2009慈善論壇上,市民政局法規處處長胡增耆透露,目前市民政局正在就《上海市慈善募捐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公開征詢意見,該《草案》規定“慈善募捐組織在接受捐贈時,應當向捐贈人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捐贈憑證”。但是,截至目前,在上海超過2000家慈善組織中,僅有近100家基金會可以開具捐贈憑證,對此,市民政局正在與有關部門溝通,希望擴大開具捐贈憑證的公益組織范圍。
根據《草案》,“獲得有效捐贈憑證,并依法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是每一個捐贈人的權利,但實際上,目前上海只有慈善基金會等少數基金會可以開具捐贈憑證,而像癌癥俱樂部這樣的為某種特殊對象服務的公益社團、協會卻不具備向捐贈者出具捐贈憑證的資格。
胡增耆表示,如果不能出具捐贈憑證,就很難保護捐贈人的利益,也不利于慈善組織的發展。目前民政部門正在和稅務部門溝通,爭取擴大開具捐贈憑證的范圍,“這樣的做法也利于規范慈善組織的行為,政府部門可根據捐贈憑證了解慈善組織的經營狀況、善款流向,捐贈者也可享受到稅收優惠。”
目前,該《草案》正在市民政局網站征詢公眾意見,胡增耆表示,爭取明年將《草案》納入市人大的立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