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規定農民購買機動車可獲得財政補貼
【中國鞋網】寧夏回族自治區今年將力促機動車下鄉,為確保補貼及時足額到位,寧夏近日專門公布了《汽車摩托車下鄉實施方案》,規定當地農民凡購買機動車,可獲得該產品銷售價格10%或13%的財政補貼。
據自治區商務廳負責人介紹,從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農民將三輪汽車或低速貨車報廢并換購輕型載貨車,享受補貼的輕型載貨車每戶限購1輛;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農民購買1.3升及以下排量微型客車,享受補貼的微型客車每戶限購1輛;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農民購買摩托車,享受補貼的摩托車每戶限購2輛。
自治區商務廳廳長馬夫說,寧夏補貼資金實行“鄉級審核、縣級兌付”,縣級財政部門在購買人提出申請的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購買人儲蓄存折賬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不得拖延兌付時間。如有違反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按相關規定予以降級、撤職、開除等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