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規定發布虛假藥品廣告媒體負責人可能被調職
北京市藥監局正在牽頭工商、公安等七部門,聯合懲治藥品虛假廣告發布行為。昨天,七部門召開聯席發布會,決定對屢次發布嚴重違法廣告,虛假宣傳危害公眾健康的藥品,執行驅逐出北京市場的最嚴厲懲罰;而頻繁發布虛假藥品廣告的媒體責任人將遭行政處分,嚴重者將被調離工作崗位。
此次整治的重點是對北京市主要報紙媒體上未經審批發布藥品廣告、嚴重篡改藥品廣告審批內容和處方藥在大眾媒體發布廣告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對于至今未刊登虛假廣告更正啟示,或因刊登虛假廣告被懲罰后,再次發布虛假廣告的藥品企業,北京市藥監局新聞發言人叢駱駱稱,北京市藥監局將通報北京市衛生局,將該藥品驅逐出北京市場。
叢駱駱表示,參與藥品廣告專項整治的包括北京市藥監局、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糾風辦、市工商局和市新聞出版局。
對于網絡媒體發布的違法藥品廣告,叢駱駱稱,藥監部門將移送電信部門,并對相關網站(網頁)進行刪除或關閉。
北京市藥監局已設立違法藥品廣告投訴熱線83979811,公眾也可登錄市藥監局網站,點擊首頁局長信箱舉報虛假廣告藥品及其發布線索。對于有效舉報并協助破獲假劣藥品案件者,北京市藥監局將給予獎勵。
■ 三大舉措
實時禁止銷售 虛假廣告藥品
從去年起,對發布嚴重虛假廣告的藥品,藥監局責令在北京市場暫停銷售。市藥監局市場處處長吳清純介紹,至今,累計已有40多種藥品因發布違法廣告遭“下架”。經過整改后,目前有20余種藥品恢復銷售。
北京市衛生局稱將實時禁止多次發布虛假廣告的藥品在全市藥品經營企業及醫療機構的銷售使用,并且終止該藥品參加北京市醫療機構及社區藥品招標采購活動的資格。
違法藥品廣告 將在網上公示
七部門聯席會議重申:廣告發布者在發布藥品廣告前必須向廣告主索取《藥品廣告審查表》核實廣告內容。
叢駱駱介紹,從明年1月1日起,所有經過核準的藥品廣告詳細內容,都將實時上傳至北京市藥監局網站的電子政務專欄,供媒體發布藥品廣告前核對和公眾查詢。而政務專欄也將定期公布違法藥品廣告。
虛假廣告媒體 責任人將調職
北京市工商局廣告處處長歐樹芳介紹,從2005年至今,北京每年因違法廣告對媒體的罰金都在1500萬元以上,其中,違法藥品廣告占很大比例。但現有處罰未能觸及實質。
七部門聯席會議決定,對發布違法藥品廣告問題嚴重的媒體,北京市委宣傳部將對媒體法人及廣告部門負責人追究責任,給予相應處分直至調離工作崗位。
記者 魏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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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廣告“五件套”
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廣告監測中心有關人士介紹,藥品廣告的違法表現主要有5類,一是未經藥監部門審批就擅自發布。二是廣告中含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或保證的,如宣傳“療效最佳”、“藥到病除”、“根治”、“安全無副作用”等。三是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或專家、醫生、患者的名義和形象做證明。四是未標明藥品的通用名稱、忠告語、藥品廣告批準文號、生產批準文號。五是處方藥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