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社區管理辦法公布 社區工作者平均年薪3.4萬
昨天(25日),北京社會建設大會召開,公布了《北京市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北京市社區管理辦法》等5個重要文件,首次對社區工作者的職責、待遇等進行規定。社區工作者平均年薪可達3萬以上。
平均年薪3.4萬元
社區工作者是指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
會和社區服務站專職從事社區管理和服務、并與街道(鄉鎮)簽訂服務協議的工作人員。《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規定,社區工作者的工資由基本工資、職務年限補貼、獎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組成。基本工資分三檔,正職每月720元,副職每月640元,一般工作者每月590元。職務年限補貼也分每月960元、845元和740元不等。獎金按每人每年3600元的標準核定總額。另外通過國家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的社區工作者自完成登記注冊當月起,每人每月也將增加職業水平補貼80元;獲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的社區工作者自完成登記注冊當月起,每人每月將增加職業水平補貼50元。
由此計算,社會工作者的平均年薪可達到3.4萬元左右。在社區工作者中,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居委會主任、社區服務站站長,享受正職待遇;社區黨組織副書記、社區居委會副主任、社區服務站副站長,享受副職待遇;其他工作人員,享受一般工作人員待遇。交叉任職人員“兼職不兼薪,就高不就低。”
可實行彈性工時制
管理辦法中規定,為方便居民群眾利用工休時間在社區辦理相關事務,社區居委會和社區服務站可實行彈性工時制,但每周工作時間不少于40小時。目前,北京社區工作者的招錄對象為,40歲以下,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北京城鎮戶口市民,應屆畢業生則需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北京將建社區服務站
在北京市社區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北京計劃將社區居委會的行政和服務功能分離,組建專門的社區服務站。今后,社區居委會將主要承擔民主自治職能,籌集社區公益資金,指導物業管理等。而社區服務站則將統一形象標識,開展便民、公益性服務,了解社情民意。
此外,北京還將分批分期地實現社會組織與行政部門脫鉤,在人、財、物方面徹底分開。除了少數部門有特殊職能的行政部門外,大部分行政部門不再作為社會組織的業務主管部門。其中社會組織包括社團,非企業的民間單位等,民辦高校、100多個市級社會團體都不再有政府部門做“婆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