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出臺12項措施促進創新人才培養
上海11月28日出臺12項措施促進創新人才培養。在28日下午舉行的上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上,上海市教委新聞發言人蔣紅介紹了上海市科教黨委、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深化教育綜合改革進一步加強創新人才培養的若干意見的主要內容。
《意見》提出,上海教育經過3到5年的努力,要基本建成以素質教育為核心,以培養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為重點,“學校教育各環節互為聯動、大中小幼各學段縱向銜接、政府學校社會家庭橫向溝通”的創新人才培養體系框架,實現廣大學生的創新素質顯著提高、創新潛質突出學生的創新能力得到顯著提高。在推進創新人才培養中將堅持以學生為主體,激發學生創新需求,激活學生創新潛質,激勵學生自主學習、主動創造,讓不同類型、不同層次、不同個性特長和學業能力的學生都能夠具備創新的基礎素養,實現全面而有個性的協調發展;堅持創新人才培養與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緊密結合,既要發揮學校在創新人才培養中的主渠道功能,又要密切聯系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并爭取全社會的理解、支持和參與;堅持統籌規劃和積極探索,把創新人才培養同教育改革和發展的各項工作有機地銜接起來,同學校的創新與建設有機地結合起來,同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有機地結合起來,統籌協調,逐步推進,重點突破,注重實效。
為加強創新人才培養,上海市科教黨委、市教委從2007年起將推進12項重點工作:
1、開設“創新思維與技能”選修課。在普通高中、職業學校和普通高校分別開設各具特點的《創新思維與技能》課程,啟發學生的創新意識,對學生進行基本的創新思維和技能訓練,重點培養學生發散性,形象性、逆向性、多維性、綜合性的思維,進行學習能力、觀察能力、探究能力的訓練。
2、舉辦全市性的青少年創新峰會。每年組織一次由各類創新活動中的優勝學生參加的峰會,重在創新者之間交流創新的體驗、探討創新的方式、展示創新成果,同時也向全市學生倡導創新精神,樹立創新者的成功示范。
3、建立創新教學聯合體。成立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牽頭(市區聯動)創新教學聯合體。建立由學校、科研機構、社會團體、企業共同參與的青少年創新研究體系,整體設計創新教學的課程和教學方案。鼓勵學校跨區域的教學經驗與案例的交流和累積。
4、建設高中與大學教育相銜接的拓展型及研究型課程。鼓勵高校與有條件的高中共建課程、共享課程及有關實驗實施,共同制定小本課程建設標準及評價標準,高校幫助高中教師開展專業研究。
5、建立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協會。上海市大學生科協可以作為上海市科協的二級學會,下設若干專業組。協會活動的宗旨是借助市科協的平臺,爭取全市各路科技精英參與指導和支持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同時協調各高校的大學生科技創新社團,開展全市性的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
6、設立政府大學生創新基金。每年提供1000萬元的大學生創新基金,每年資助1000個大學生創新項目。學校給與不少于1:1的資金配套,并安排教師加以指導。對創新成功項目或獲得專利,學校給予師生另行獎勵,并在優秀學生及獎學金評選中予以優先。
7、拓展產學研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功能。擴大聯合培養研究生基地范圍,重點擴大中小高科技民營企業參與研究生培養。將聯合培養研究生范圍從工程技術領域擴大到應用型社會科學領域,使研究生在讀期間就能直接參與重大創新項目。設立政府專項資金,對聯合培養研究生基地予以資助。同時進一步規范管理,對企業擔任研究生導師的專家進行資質認定,并對聯合培養研究生中所產生的知識產權歸屬等問題進行規范。
8、組建校企合作的職業教育集團。以整合資源與帶動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為重點,以集團構架推動校企合作,加強與企業行業的聯系,完善職業學校實踐教學條件,提高職業教育培養創新人才的針對性。職業教育財政資金向校企合作的職業教育集團傾斜。出臺企業支持教育的優惠政策,鼓勵企業以多種形式加入集團,向集團投資。
9、在高等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中探索引入教育質量認證體系。借鑒國際質量認證體系和企業的規范標準,建立體現學校創新人才培養需要的教育質量標準,以利于創新人才培養。
10、實施以培養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核心的基礎教育督導評估。以學校發展型督導評價指標體系為基礎,突出對學校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培養的能力評估,加強對學校創新素質培養環境建設的引領,重視以全體學生創新實踐能力培養為特征的學業成績、態度、能力評價。
11、實施以增強創新思維和創新教育能力為重點的基礎教育教師培訓工程。在基礎教育中,開展面向全體現職教師的多層次、多樣化、高水準的教師創新教育培訓,夯實基礎,拓展視野,提高能力,并組織力量開發以實驗活動為中心的創新教育培訓課程。
12、建立高校畢業生創新咨詢信息平臺。充分發揮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會的組織優勢和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信息網絡的網絡資源,整合各種類型創業扶持政策和資源,建立上海高校畢業生創業信息咨詢平臺。開展與英國大學生創業促進委員會的合作,依托上海外貿學院等院校建立國際化的大學生創業教育與孵化中心。
2006年初,上海市科教黨委、市教委確立了《深化教育綜合改革,完善創新人才培養體系》重點調研課題,組織各路精英開展深入的研究。在廣泛調查和交流探討中,形成了廣泛的思想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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