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3年后企業養老金有望達1100元
“三年后,我省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將達到1100元以上。”昨日召開的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三季度勞動保障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崔力夫傳答了這一消息。并同時指出,我省正在進行農民工養老和事業保險試點工作,并將在全省進行推廣。
提前超額完成全年新增就業計劃
據了解,9月末全省就業工作基本完成了全年計劃,1-9月,全省城鎮新增就業41.2萬人,完成全年計劃的103%;三季度我省新出現零就業家庭1083戶,截至9月末,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已援助984戶,1070人成功實現就業,九個市州已基本實現零就業家庭動態為零。
在打擊非法用工方面,全省累計出動7381人次對全省范圍內用人單位,特別對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和小作坊等“四小場所”勞動用工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共督促用人單位為6.15萬名勞動者補簽了勞動合同,為3.9萬名勞動者補繳了社會保險費,為2158名勞動者補發工資256.11萬元;查處違法使用童工案件26件,清退童工30人。
養老金2010年將至少增加250元
關于退休企業人員養老金調整方面,崔力夫表示,我省已連續三年為企業退休人員調整養老金,三年累計,建國前參加工作退休人員增加了355元,1957年底前參加工作退休人員增加了305元,1993年底前參加工作退休人員增加了275元,2004年底前退休人員增加了185元。經三年調整,退休人員人均增加240元左右,平均基本養老金達到850元左右。
崔力夫透露,在未來的三年中,我省將繼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調整標準將不低于前三年的調整標準,預計調整額度將達到250元以上,退休人員養老金將達到1100元左右。
再次申請小額貸款最高貸10萬
據了解,在貸款額度方面,對符合貸款條件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其小額擔保貸款金額一般在2萬元左右,對有發展前景、信用好、有還貸能力的經營項目,貸款額度可以放寬到5萬元,對地級以上城市(含延吉市)已經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扶持,且按期還款人員,再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其貸款額度最高放寬到10萬元。對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組織起來就業或合伙經營的企業,可根據其安置的就業人員人數,經擔保機構與經辦銀行共同商定。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根據其實際招用符合貸款條件人員的人數,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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