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市民工傷住院 福利待遇不變
9月24日,吉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對“12333”勞動保障電話咨詢服務熱線反映比較集中的工傷保險問題給予了解答。如果市民在勞動保障及就業政策方面需要咨詢,可以在當地直接撥打12333進行咨詢。
問:在工作場所內由于工作原因被人打傷,單位沒參加工傷保險,應該享受什么待遇?
答:首先應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的相關條款支付全部的工傷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工傷治療所需的醫療費,工傷職工住院治療期間的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經批準到統籌地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及需要護理的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后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問:我是企業職工,在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可是發生工傷后單位不支付工傷醫療費,費用應該由誰支付?
答:一是應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二是工傷保險應該是企業全員參保,不是哪個職工個人參保,三是如果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且所在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所發生的醫療費只要是符合工傷保險診療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應該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問:被認定為工傷后,在住院治療期間無法正常工作,工資應該怎么計發?
答: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問:我在工地搬運過程中受傷住院,住院期間需要有人護理,護理費能不能報銷?
答: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問:我在工作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傷,導致雙目失明,被鑒定為一級傷殘,我能享受到哪些待遇?
答: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其職工因工傷評為一級至四級傷殘,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24個月本人工資;二是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工資的90%。傷殘津貼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三是退休工傷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問:我是煤礦職工,工作中發生工傷事故,被鑒定工傷五級,應該享受到什么待遇?
答:一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是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的。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本人工資的7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問:我是一個公司的保安,值夜班時被別人打傷,被鑒定為工傷八級,應該享受什么待遇?
答:一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二是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