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發布工資指導線 職工工資最低要比去年漲3%
對此有專家認為:因為沒有強制性,指導線指導意義不大
企業職工工資最低要漲30%,但最高漲幅不能超過兩成
昨日,河南省發布了2007年工資指導線,全省各類用人企業,要參照3%為漲幅的“下線”,給職工提高工資待遇標準。
能漲工資,這對職工來說,無疑是件好事。可沒有強制性,“先天不足”的指導線是否有實際的指導意義?會不會成為“擺設”?
[政策]
工資漲幅最高不能超過20%
河南省工資指導線自2004年開始發布,今年是第4次。
今年我省工資指導線的制定方式是:以去年各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確定今年職工平均工資增長上線為20%,下線為3%,基準線為18%。執行期限截至今年12月31日。
指導線適用范圍為全省城鎮各類企業的在崗職工工資分配,企業可據此合理確定當年的工資增長率。
其中,工資增長基準線適用于生產經營正常、效益增長的企業;工資增長上線適用于效益好、工資增長較快的企業,是一種預警信號;工資增長下線適用于經濟效益下降或虧損的企業,可以保障職工的生活水平。
我省工資指導線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正常情況下,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應按工資指導線三條基數線確定,一般不應突破上線。
工資水平偏高、工資增長過快的企業,要從嚴控制工資增長。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超過本省上年全部職工平均工資150%~200%的企業,確定工資增長幅度不得突破18%這個基準線。
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超過200%的企業,確定工資增長幅度時,不得突破基準線的80%。
同時,不論企業參照哪條工資指導線,職工工資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聲音一]
老板:若效益差還漲工資不現實
工資指導線已經發布4個年頭了,企業會不會“聽話”給職工漲工資呢?
昨日中午,在省人才交流中心舉辦的招聘會上,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企業負責人,聽聽他們怎么說工資指導線。
鄭州市一家網絡公司的副總經理閻先生表示,“對工資指導線印象不深。”他說,現在是市場經濟,企業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職工工資水平都是企業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來合理制定,過高,企業承受不起,過低,企業留不住人才。
至于工資指導線,他覺得有些標準過于單一,有的企業效益好,完全可以給員工買房買車,這是一種留住人才的策略,而如果企業經營陷入困境,職工能按時發工資就不錯了,工資漲幅還要不低于3%,這有點兒不現實。
[聲音二]
求職者:漲不漲工資老板說了算
28歲的田志剛剛辭了職,今天他來招聘會準備找份新工作。
對于剛發布的工資指導線,他說,工資標準完全是企業老板一個人定的,職工沒有發言權,在相當多的企業中,“企業行政決定”也就是“老板說了算”。工資指導線規定得再好,老板不執行,職工怎么辦?誰敢向老板“叫板”?
求職者王女士也說,勞動部門發布工資指導線很不錯,可要沒有強制手段,只能是一紙空文,企業不能拖欠工資是硬性規定吧,可還有職工幾個月都拿不到工資。
[問題]
老板“一言堂”誰來協商工資
我省發布的工資指導線規定,企業要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由工會、職工代表和企業通過協商,合理確定工資增長幅度。
但現實情況是,工會組織在河南省國企里設立的較多,私營企業很少,甚至沒有。
在這種情況下,盡管工資指導線規定,職工如認為工資水平太低,可通過工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與企業協商談判。但是在沒有工會的情況下,只能是企業老板“一言堂”決定工資,職工個人和用人單位協商工資從何談起呢?
[觀點]
沒有強制性將失去指導意義
沒有了強制性,工資指導線在企業追求最大利益化面前,顯得有點單薄無力。
省財經學院哲學與社會學教授王金山介紹,工資指導線本是政府對企業工資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措施,可工資指導線雖然是政府部門為維護企業職工利益,經過嚴格的市場調查得出的,但它只能對企業在制定內部工資標準時起到指導和參考作用,不具強制性。
可沒有了硬性規定,就難免有企業會想方設法減少或降低職工工資待遇標準。
而對于一些壟斷行業的企業老總來說,為了留住職工,以便長久保持壟斷地位,漲工資時往往突破工資指導線上線。
因此這幾年來,雖有工資指導線,但在縮小社會收入差距,特別是在縮小行業收入差距方面,卻沒有發揮太多的作用,“先天不足”的工資指導線,已經失去了應有的指導意義。
[建議]
好的政策需要法制來配套
沒有法制配套,再好的政策也無法推廣。王金山認為,沒有強制性將是工資指導線的“硬傷”。政府應把工資指導線通過立法的形式出臺頒布,使之成為硬性規定,企業如果不執行將被處罰,這樣職工漲工資才不會成為水中望月。同時,勞動部門也應建立規范化的信息采集制度,保證統計調查資料的及時性、準確性,并建立科學化的工資指導線制定方法。(王利軍)
- 上一篇:昆明市工資指導價位有變化
- 下一篇:富士康的工人加班費該由誰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