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頒布補充醫療保險辦法
記者從廣州市政府獲悉,為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的個人負擔,廣州市政府根據該市經濟發展水平實際情況,在建立和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制定了《廣州市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并將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目前,廣州全市參加醫療保險人數為300余萬人。根據《辦法》規定,參加補充醫療保險人員范圍為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住院保險的參保人。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以上年度該市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每人每月按0.5%的標準繳納補充醫療保險費。如果按2006年廣州市標準計算,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只需要繳納14.1元,即可享受補充醫療保險待遇。
《辦法》明確:在一個社會保險年度內,參保人住院或進行特殊門診項目治療發生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中,屬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所對應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累計2000元以上部分由補充醫療保險金支付70%。《辦法》還規定,符合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可享受補充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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