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調高公務員出差費用標準
11月21日,財政部日前印發了《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將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出差費用標準由每人每天60元調高至每人每天150元。
在調高差旅費標準的同時,財政部同步配發出了《中央國家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管理辦法》,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所有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會議及工作人員出差均實行“定點接待”管理。
目前財政部已下發文件給各地財政部門,要求即日起開展定點接待酒店的招標工作。
出差原則上不坐飛機
《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將自2007年1月1日起實施,按照辦法規定,調整后的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出差費用為:副部級干部600元/人;司局級干部300元/人;處級及以下干部150元/天。
在“辦法”的解釋中指出,以上出差標準包括了出差的住宿費、餐費、雜費等所有差旅支出,各中央部門不得超過此標準。新辦法也規定: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出差原則上不能乘坐飛機,在出差地點遠、任務急的情況下,乘坐飛機也需要報經司局級干部同意。
“調整出差費用標準是適應實際需要,同時為了防止亂報虛報差旅費。”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自2006年11月中旬起,全國各地將開始“定點招待場所”招標工作。
150元還是不夠?
“其實中央部門的很多財務違規問題源自現行的財政體制滯后。比如,中央部門公務員出差的標準現在是每人每天60元,實際工作中肯定不夠,這就迫使單位挪用別的資金來彌補差旅費的不足。”某中央部門財務負責人對記者說。
在財政部印發上述兩文件之前,按照規定,一個普通公務員每天的出差報銷標準僅為58元。其中包括:住宿費40元,吃飯15元,交通3元。
不過,也有一些反對的聲音。“一天150元的標準在地方還行,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就不夠了。”一位在某中央部門工作的公務員告訴記者,目前各中央部門對出差費用的安排表面上是執行58元的標準,實際上已經實行“實報實銷”,按照“實報實銷”的價格,從北京到上海出差一天的平均費用約為300元。
財務應“公開透明”
“財務公開,是推行政府行政體制改革的前提。”國際行政科學學會副主席戴光前指出。
11月16日的《人民日報》也載文指出,“規范黨政機關公務接待,是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反腐倡廉、改進機關作風的一件大事。國務院所屬部門要帶頭貫徹執行《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認真規范公務接待行為。要將公務接待費用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公開透明,接受監督。”
據了解,財政部等監管部門目前正在開展一項中央部門預算定額研究工作,旨在改變一些已不適應當前情況的預算定額標準,最終目的是為財政部提供實際可行的預算定額,這將有助于改變中央部門預算工作中發生的一些擠占挪用經費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