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小時工資”高出“月最低工資”平均值170%
甘肅省公布了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將原三個地區類別調整劃分為四個類別,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每月340元到300元3個檔次,調整為每月430元、400元、360元、320元等4個檔次,同時,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被依次確定為4.4元、4元、3.7元、3.3元。在調整方案中,因小時工資高出最低工資標準線,而受到社會各界關注。
新的標準公布后,許多職工發現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高出月最低工資標準170%。針對職工們的疑惑,有關人士解釋說:現在社會上有許多人錯誤以為,最低小時工資就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除以月法定工作天數(即20.92天),然后再以日工資除以日工作時間。一些用工單位也利用廣大職工認識上的誤區,用簡單折算的辦法,變相侵害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有關人士指出:按照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用工形式,俗稱“小時工”。目前,在餐飲、家政等服務行業,這種非全日制用工形式非常普遍,勞動者應當了解國家的有關規定和小時工資的折算方法,維護自己的合法勞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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