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莎女靴穿兩天"爆皮" 商家拒絕退換貨
爆料:溫莎鞋僅穿兩天就“爆皮”
據嚴女士反映,2013年10月24日,她在溫莎李村書院路店購買了一雙價值579元的女靴,準備過年穿。1月31日(大年初一),嚴女士穿上新鞋去拜年,初二那天發現右腳的鞋外側皮出現爆皮現象。“當時還在親戚家,真是丟死人了。”嚴女士說,這么貴的鞋怎么也想不到穿了兩次就出問題,她懷疑鞋子存在質量問題。
2月3日,嚴女士帶著鞋來到店里討說法,“工作人員以已過三包期為由,稱只能等廠家上班后返廠維修,而且需要一個月的時間。”嚴女士聽后很是氣憤,她認為鞋子本身存在質量問題,責任應該由商家負責,要求對方給予退換貨,但是遭到了拒絕。協商不成,嚴女士將鞋子帶回家里。
商家:退鞋需交折舊費
今天下午2點左右,記者就此事致電溫莎李村書院路店,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趙女士說,該消費者購買的鞋子已經過了“三包期”,只能返回廣州廠家維修,而對于鞋子的質量問題,她表示需要向廠家了解此事,稍后給出答復。
一個小時后,記者接到趙女士的來電,她表示,關于鞋子的質量問題,需鑒定后才能下結論。考慮到該消費者的鞋子比較新,領導向公司申請了可以給其退換鞋子,但是需要交一個月的折舊費,一共是45元。
隨后,記者聯系了消費者嚴女士,她仍不同意商家的處理結果,她表示,將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實在不行,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