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特價皮鞋掉鉆 商家拒絕退換產品
原來,遲女士于11月初在萊陽一品牌店里看中了一款皮鞋,因為這款鞋即將過季,店方說原價199元,搞活動現賣99元。遲女士試穿合適后,就付了款把鞋買回了家。誰知回家后,才發現鞋頭鑲鉆處掉了3顆鉆。遲女士第二天就回到店里要求退貨。這下子店主不樂意了,當初就跟你說了這是特價鞋,概不退貨,所以既然你買了,就表示同意這約定。但遲女士說你這掉鉆了,我還不能退嗎?幾番爭執,遲女士實在沒有辦法,她只好找到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
接到投訴后,消協工作人員立即進行了調查了解,遲女士投訴情況屬實。但經營者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時已告知特價鞋不退不換,該鞋已享受了特價,因此,不能退貨。此時,消協工作人員指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以降價或者有獎銷售等優惠條件提供的商品、服務,應當保證質量,不得免除其應當承擔的更換、修理及其他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也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店方單方面所作的特價產品概不退貨這一格式條款是對消費者不合理、不公平的規定,其內容是無效的。
最終,在消協工作人員的調解下,店方向消費者賠禮道歉修好鞋鉆,并退回部分鞋款50元,所購鞋歸消費者所有,遲女士對此表示滿意。(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合作媒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