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購買打折新款鞋 照樣享受“三包”
【中國鞋網-消費市場】昨日上午,宿遷市民李先生訴說自己的消費遭遇。1月上旬他在市區市府東路一家男鞋專賣店購買了一雙皮鞋,穿了不到一個月,鞋跟壞了。李先生拿著鞋來到該專賣店,銷售人員為他免費換了一雙。沒穿幾天,剛換的新鞋又開膠了。李先生再一次來到該專賣店。這一次,銷售人員以之前免費為李先生更換過一雙,現在已經超出“三包”服務期限,而且李先生購買的打折鞋是處理品,不該享受“三包”服務為由,拒絕李先生的退換要求。
接到投訴后,宿城區消協的工作人員來到該專賣店進行調查核實。根據“三包”法的有關規定,在消協人員的調解下,商家同意為李先生免費更換一雙新鞋。
“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品是因商品有質量問題才降價處理的,必須明示給消費者后才可以不退不換。打折商品則不同,它與商品質量無關,只是商家促銷的一種手段。”消協工作人員表示,打折商品若有質量問題,應一律視為正常商品實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換)。
消協工作人員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物時要索要購物發票,對于以樣品、特價品、打折品等為由而不愿承擔“三包”義務的經營者,應及時向工商部門投訴,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中國鞋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