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費不能成紙上福利
日前,江蘇調整高溫費發放標準: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從160元調至200元,全年按4個月計發;非高溫場所作業職工的高溫費,不再規定標準,可通過集體協商等方式確定。
根據筆者的經驗判斷,高溫作業勞動者能順利拿到高溫津貼有一定的難度。去年媒體曾調查發現,除個別國有企事業單位和港資公司外,大多數職工都并未見到高溫津貼。
一些勞動者不知道自己還有一項福利待遇叫高溫津貼,不知道也就不會爭取。還有的勞動者不敢爭取,當下勞動者與企業主相比處于弱勢,向企業爭取權利,結果可能是今天發了高溫津貼明天就要走人。而最重要的是,企業不發高溫津貼缺乏嚴厲的罰則。有的企業不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不僅勞動者拿企業沒辦法,執法部門也不會對企業怎么樣。更何況,一些執法部門很少上門執法,在監管不力的背景下,高溫作業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很難得到維護。
筆者以為,讓高溫作業勞動者拿到高溫津貼,一方面需要加強宣傳,提高勞動者的法律意識、權利意識,能夠主動維護權益;另一方面,相關執法部門也要加大監管力度,多深入企業一線進行檢查,保證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并幫助勞動者兌現高溫津貼等,為他們送上夏日里的清涼。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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