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終止反傾銷,晉江鞋企冷靜應對
【中國鞋網-行業新聞】日前,歐盟委員會正式宣布,自2011年3月31日起,停止對越南和中國生產的皮鞋征收反傾銷稅。對于此次“減負”,晉江出口鞋企反應冷靜,并未盲目樂觀。
在原材料漲價、勞動力成本增加、人民幣升值等各種壓力下,歐盟此次取消皮鞋反傾銷稅,對于內憂外患的出口鞋企來說無疑是個利好消息。然而,晉江檢驗檢疫局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經過他們的調查了解,各企業對此次歐盟反傾銷稅取消的反應均較為理智,并未盲目樂觀。“經過近三十年的發展,晉江出口鞋企已較為成熟,特別是規模企業的市場定位也較為清晰。”
對于此項政策,富盛鞋業的吳經理表示,富盛出口歐盟的鞋靴均為皮面,反傾銷稅的取消對公司穩定歐盟市場肯定是個利好消息,但是由于受國內生產成本的增加和公司規模的限制,最終的訂單數量可能變化不會很大。對此,大三豪的林總也持相同意見,他認為雖然出口歐盟的皮面鞋占其公司出口鞋靴的很大一部分,但是企業市場定位和生產是一件較為復雜的事情,一項政策的出臺對企業短期而言影響不會很大。而2010年晉江鞋靴出口歐盟首位的名志公司相關負責人則介紹,雖然名志的客戶基本均為歐盟客戶,但是名志主要以生產合成革的鞋靴為主,因此,歐盟反傾銷稅的相關政策對其公司影響不大,名志也沒有因為歐盟取消皮鞋反傾銷稅而增加皮鞋生產的計劃。
對此,晉江檢驗檢疫局梁文玉分析,雖然晉江是中國重要的制鞋基地,但是出口鞋靴主要以合成革休閑鞋、運動鞋和塑料拖涼鞋為主,因此,與一些專門生產傳統皮鞋、休閑皮鞋的鞋廠相比,2006年歐盟反傾銷稅的實施本身就對晉江轄區鞋廠的影響較小。據統計,2010年晉江共出口歐盟皮面鞋靴2564批,僅占出口歐盟鞋靴的12.17%,占出口鞋靴總批次的4.32%。
“反傾銷稅的取消對出口鞋類企業而言是一種‘減負’,但不能盲目樂觀。雖然反傾銷稅取消了,但歐盟正在尋求包括貿易補貼、市場準入及知識產權等方面的管制措施。”梁文玉表示,即使來自于歐洲的訂單真的增加了,企業也應做好思想準備,認真研究歐盟關于皮鞋出口的法律法規,規范企業自身經營行為,遵守行業規則,著力提高自身產品的質量,提高品牌附加值,實現出口量和出口價格的穩步增長;同時加強與歐盟鞋業的合作和溝通,加強雙方的了解,在國際市場上實現共贏發展。“此外,企業還應積極尋找國外其他具有市場潛力的地區,作為開拓國際市場的跳板,例如東南亞、中南美洲等地區,避免產生對單一市場過度的依賴性,以致在發生貿易摩擦時陷入進退兩難的困境。”梁文玉建議。
□相關背景
歐盟委員會于2011年3月16日宣布,由于未收到任何復審申請,針對中國和越南皮鞋采取的反傾銷措施將很快到期,從2011年3月31日起,正式停止對越南和中國生產的皮鞋征收反傾銷稅。
據了解,為保護一些南歐制鞋企業的利益,2006年10月,歐盟繼此前持續對中國皮鞋實行配額限制后,首次對中國皮鞋實行反傾銷,征收為期兩年的16.5%的高額反傾銷稅。當反傾銷征稅期滿后,歐盟再次發起復審,決定將反傾銷措施再延長15個月,直到2011年3月31日。4年多來,中國奧康等5家企業3次奮起應訴、抗辯。這期間,2010年4月,中國政府還上訴WT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