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諸暨市最低月工資標準今起調高到1160元
今日起,諸暨市最低工資標準將再次提高。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從4月1日起,諸暨市最低月工資標準由每人每月98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1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從8元調整為9.5元。
根據省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2011年4月1日起,我省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1310元、1160元、1060元、950元四檔,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10.7元、9.5元、8.6元、7.7元四檔。我市執行第二檔標準。
諸暨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后,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的工資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以及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特殊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據了解,上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010年4月1日,從原來的每人每月850元提高到980元。 (來源: 諸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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