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區規定村干部不實現競選承諾須辭職
看過《鄉村愛情》、《劉老根》等一系列農村題材的電視劇后,肯定有很多人對村干部印象深刻,村官雖小,權力不小,所以有些人在競選村干部的時候“牛皮”吹得蠻大,說自己上任之后會如何如何,一旦當選,當初那些“豪言壯語”就被丟到腦后去了。
不過日前,余杭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實施意見》,在農村建立村干部辭職承諾制度。也就是說,以后在村干部競選時除了要承諾上任時做些什么外,還得作出如果不做到這些便辭職的承諾。實行村干部競選和辭職的“雙承諾”制度,這在全市還是首例,這是農村基層民主的一次創新。
2008年,余杭區在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中,推行的是村委會競選“六承諾”制度,具體做到:實行陽光選舉、富民強村、廉潔自律、村務公開、恪守制度、民主決策,每位參與競選的選民公開向全體選民表明承諾和態度,讓黨組織和廣大選民監督。而新的制度則在這基礎上加了一條“辭職承諾”,除了違反有關規定外,例如身體不佳、上任時的承諾未兌現、考核不達標等情況,都將主動辭職。
余杭區民政局周虎勇局長告訴記者,讓村干部簽訂辭職承諾書,變“被動罷免”為“主動辭職”,讓不稱職的村干部“下”來,解決了村委會成員“能上難下”問題。他說,雖然村干部不稱職村民可以啟動罷免程序,但是一直以來真正能夠罷免的很少,因為罷免一來需要五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提議,二來程序也比較復雜。新的制度讓村干部在上任前就立下“軍令狀”,做得不好就辭職。村干部每年都會進行述職,對照辭職承諾,如果未達到就開始啟動辭職程序。
據悉,村干部辭職承諾制度的適用對象為各建制村村干部,包括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村經濟聯合社(股份經濟合作社)班子成員。所有村干部都要簽訂《村干部辭職承諾書》,并在村務公開欄內公告。
對于已經就任的村干部,周虎勇說,今年陸續會進行補簽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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