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規定:困難人員獲取醫療救助須先核實身份
【中國鞋網】《廣州市困難群眾醫療救助試行辦法》5月1日起實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困難人員”可以在享受醫保待遇的基礎上享受社會醫療救助待遇。記者獲悉,廣州市醫保中心昨日發出相關操作指引規定,困難人員享受救助待遇需提供憑證。
結算時需核對身份
按照《廣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困難人員醫療救助業務操作指引》規定,定點醫療機構需要核對社會醫療保險結算單中的“困難群眾城居類別”和證明資料,以確定困難人員身份。
困難人員達到出院條件而拒絕出院的,自定點醫療機構簽發出院通知起,所發生全部醫療費用由個人自理。相關部門將對困難人員進行勸離說服,拒不接受的,將暫停其醫療救助。
救助金直接記賬報銷
困難人員辦理醫療費結算時,先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進行記賬結算,其基本醫療保險費中自付部分再按其困難人員身份和醫療救助標準計算醫療救助金額。屬于應由醫療救助金支付的費用,連同應由醫保基金支付的費用一起由定點醫療機構先予記賬,其余部分由困難人員自付。
廣州市醫保中心要求,定點醫院在社會醫療保險住院、門特、門慢結算單中,增加社會醫療救助信息欄,其中記錄了本次業務社會醫療救助金額。據悉,從5月26日起,凡當月有“困難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醫療費的,除按原操作在醫保信息系統進行月結申報外,醫院需另外就社會醫療救助進行申報。
未能直接報銷可“零報”
●對于能提供符合醫療救助條件有關證件或證明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如果社會醫療救助待遇未能在醫保業務信息系統直接記賬結算,參保人員可到戶口所在區(縣級市)民政局咨詢或辦理醫療救助費用零星報銷手續。
●對于能提供符合醫療救助條件有關證件或證明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或者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的人員,則直接到戶口所在區(縣級市)民政局辦理醫療救助費用的零星報銷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