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公民私自收養子女問題 我市有了明確規定
【中國鞋網】記者日前從市民政局了解到,按照民政部等五部門《關于解決國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市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衛生局、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聯合印發了《關于解決我市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有關問題的實施方案》,決定在6月10日前集中辦理本轄區的私自收養。
《方案》提出,要通過這次集中依法辦理,切實解決我市目前存在的公民未經登記私自收養子女、因收養關系不成立,而導致已經被撫養的未成年人在落戶、入學、繼承等方面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的問題,建立比較完善的依法安置棄嬰和棄兒的長效機制,做到依法登記、依法收養、依法安置。區別不同情況,妥善解決2009年4月1日前發生的私自收養行為。對《通知》下發前已經處理且執行完結私自收養子女問題的,不再重新處理;正在處理過程中,但按《通知》規定不予處理的,將終止有關程序;已經發生而尚未處理的,則按《通知》執行。
《方案》同時強調,今后公民撿拾棄嬰,一律到公安部門報案,查找不到生身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由公安部門送交當地社會福利機構或民政部門指定的社會福利機構撫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