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年薪”看上去很美
在國內,三一集團宣布,集團董事長梁穩根2009年只領1元年薪,全體董事降薪90%,集團高管降薪50%。而在不久前,上海市國資委也透露,上汽集團等9家大型國有企業高層將率先帶頭減薪,最高降幅達到40%。
在全球性金融危機的影響下,社會對國企高管降薪的呼聲很高。如今,一些國企高管主動宣布降薪甚至只拿“一元年薪”,是響應社會呼聲、應對金融危機的積極舉動,值得贊揚。但筆者認為,國企高管“一元年薪”不宜提倡。
首先,從勞動者的角度看,國企高管也是勞動者,只不過他們身處領導崗位,更多地從事的是管理性質的腦力勞動。既然是勞動者,合理的報酬就應該得到保障,按勞分配是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并不因勞動者身份不同而有所區別,只有一視同仁,才能維護法律的尊嚴,才能調動所有勞動者的積極性。
其次,國企高管只領一元年薪,筆者擔心這會成為一些國企高管推卸責任的借口。國企高管如果對企業做出貢獻,就應該得到合理的報酬。但如果因為一元年薪,而降低了勞動積極性,沒有對企業出貢獻甚至造成企業虧損,就不僅是只領一元年薪就可以的了,而是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承擔相應的后果。
第三,一元年薪肯定無法養活自己,那么國企高管如何生活呢?國企高管也有自己的家庭,也需要承擔相應的家庭責任,靠一元年薪生活肯定不現實,那么他們是否還有其他收入呢?在一些國企當中,有些高管年終得到的分紅、獎金等遠大于年薪,在這種情況下,年薪降得再多也沒有多大意義,豈不成了忽悠公眾的“障眼法”?
國企高管究竟該拿多少年薪,對這個問題我們不能從一個極端走到另一個極端。“天文年薪”肯定是不應該拿的,但“一元年薪”甚至“零年薪”也是不符合實際的,不是解決高管年薪問題的長久之策。
對于國企高管高薪問題,當前我們更多的是站在道德的角度進行評判,但道德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不能成為強迫他人遵守的法則。因此,想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還需要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實際情況,出臺詳細的規定,按照不同行業將國企高管薪酬限定在一個合理的公開透明可監督的范圍之內,既體現出分配的合理性,又能適度保持公平性,這才是老百姓最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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