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修后留疤 要求換貨遭拒
消委會:不能恢復原樣可要求換貨
高跟鞋表皮開裂,送到專柜修理后卻留下一道“疤”,要求換貨遭商家拒絕,最近福州的金小姐就遇到了這郁悶事。
金小姐告訴記者,10月8日,她花331元在真美詩專柜買了一雙高跟皮鞋,新鞋才穿一個多月,右腳左側的表皮就開裂了。11月15日,金小姐把鞋子拿到真美詩專柜維修,當時銷售小姐保證說可以修得和原來一模一樣。21日,金小姐去取鞋,發現維修后留下一道蜈蚣一樣的疤痕,嚴重影響美觀。金小姐當即要求全額退款,或更換一雙新鞋。當時真美詩專柜并未對金小姐的要求給予回復。25日下午,該品牌主管回復金小姐稱,不能更換新鞋,可以賠償130元。
對此解決方案,金小姐表示無法接受。她表示,該品牌的“三包”規定承諾,一個月內出現質量問題包退包換,一個月后按鞋子原價的0.5%計算鞋子折舊。“鞋子出現這種情況屬于鞋子的質量問題,且在‘三包’期內沒法修好,當然得退換貨了。”
記者昨日試圖聯系真美詩專柜主管,但截至發稿前該主管的電話始終處于關機狀態。
省消委會投訴部副主任許歆表示,目前國家對鞋類產品還沒出臺“三包”規定,鞋子的“三包”條例由廠家自行定制。“一般廠家規定的換貨期為售出后7至15天,超過這個期限且在3個月內則實行保修。”但對于金小姐的情況,許主任表示,可要求專柜再對鞋子進行修理,且修理效果應能恢復原樣,如果修理后的鞋子不能恢復原樣,消費者可要求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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