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規定領導私駕公車一律免職
昨日,荊門市紀委監察局再次重申,嚴禁黨員領導干部私駕公車,凡經發現并查證屬實的,一律免職。
12日下午,荊門市掇刀區交通局副局長周華酒后駕駛單位小車肇事,將一對夫妻撞得一死一傷。周華已被免職。
荊門市紀委監察局的“禁令”稱,黨員領導干部私駕公車發生交通事故的,從嚴追究其紀律責任;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由個人承擔所有費用。“禁令”要求,各單位要加強對公車的管理,嚴禁公車私駕、公車私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及時受理群眾信訪舉報,嚴肅查處頂風違紀案件。
據悉,去年以來,荊門發生多起公車私駕造成的惡性交通事故。去年6月9日,何某駕車肇事,致一死一傷。事后,荊門市曾下文禁止公車私駕。但當年11月,荊門市某領導的司機因醉酒駕公車鬧事,影響極壞,后被解雇。今年4到8月間,荊門某部門的2名司機,一個因私駕公車,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解雇;一個因酒后私自駕公車外出,造成一死一傷,被解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