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臺新規定 在杭外地人員可申請經濟租賃房
昨日,針對兩個住房“夾心層”的《杭州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租售并舉實施細則》、《杭州市區經濟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提交杭州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
根據《辦法》,在杭州工作的外地人也可和杭州本地市民以同等資格申請經濟租賃房。
所謂的住房“夾心層”指:不符合廉租房租賃條件、又買不起經濟適用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不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購條件、又買不起商品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作為典型的“夾心層”代表,今后在杭州工作的大學生甚至農民工“租房”都將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
“如果成本確實能夠低于市場的租金,一定會低于市場價,如果成本比市場價高,那政府肯定會補貼。”對于經濟租賃房和租售并舉的經濟適用房租金,市長蔡奇在會上表態。作為破解兩個“夾心層”住房難的“殺手锏”,杭州提出,對于第一個“夾心層”,可以先租后買形式,允許其先租賃經濟租賃住房再按規定申購流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針對第二個“夾心層”,以只租不售原則,允許其租賃經濟租賃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