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銷”vs“品牌”
走進書店和書城,遍地都是縱論銷售與品牌的大作,可以說,從90年代西方營銷與品牌方面的系統知識的引進,結合幾千萬本土營銷與品牌人士的辛勤耕耘,我們的理論與實踐系統知識得到了長足的進展。其實,營銷與品牌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概念,沒有一個標準化的說法,查閱書籍,我們可以找到幾十種對品牌概念的歸納。
我一直在思索如何尋找到一個比較簡單的概念,能讓普通的營銷工作者也能很方便的理解品牌與營銷的區別和差異。這樣可能更便于在工作中的應用到位,也便于基本知識的傳播。
把營銷與品牌的概念結合到軍事知識中,這是完全可以結合的,一曰商場即戰場,二曰每一次戰爭都是策劃和品牌運作的結果。
通俗的理解,我認為,品牌與營銷的基本區別在:
營銷講究“攻城掠地”,品牌講究“占山為王”。
營銷人員都知道,銷量決定一切,使用人群的增加對量的貢獻至關重要,因此,營銷人員的工作就是不斷地開發市場,盡可能讓產品接觸到更多的消費者;從現實中,我們也知道,營銷人員通常并不關心忠誠客戶的維系,他們只要有固定的且不斷增長的銷量,他們可以不管這銷量是新顧客還是老顧客帶來。數據就是標準。所以,營銷的核心工作是開疆拓土,占領所有的消費者,越多越好。
品牌工作者就不同,品牌強調占位,抓住一個消費者,就要在這個消費者頭腦中占據一個位置,這個位置最好是刻骨銘心,永遠難忘。品牌所有做的工作并不在于無窮的擴大消費者,而在于在有限的消費者中占據有利的地位。因此,品牌講究不滿足所有人所有的需求,講究對消費者要有所舍棄,講究集中資源重點攻擊目標。
從這個道理來說,中國紅軍的歷史在28年以前就是處于營銷階段,全國紅色根據地幾十塊,分散割據,難成大氣候。當毛澤東走進井岡山時,紅軍的革命才從營銷階段走向品牌階段。到了今天,我們基本就只記憶到井岡山根據地,其他根據地都無從記憶。
這就是品牌的力量,它需要營銷行為去實現它,但只有建立了品牌,占領了山頭,才能更好的營銷,才是基業長久的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