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出臺新規定:舉報肇事逃逸線人最高獎3000元
“肇事逃逸”是部分司機在“闖禍”之后不負責任的一致體現,也正是這兩個簡單的“逃逸”之詞,給傷者和死者家屬帶來了更大的悲痛,事故得不到解決,醫療費、精神上的告慰和經濟補償無處索取,種種痛苦始終伴隨著受害者及家屬,也給交警部門處理事故帶來很大的困擾,為了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也為了使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高發的勢頭得到有效解決,近日,蘭州市交警支隊出臺新規定,對提供重要線索偵破特大逃逸事故的群眾最高獎勵3000元。
新規定要求,各交警大隊加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上報工作,凡發生死亡一人以上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必須在一小時之內將案情報告給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事故科,發生死亡三人以上、或者有重大影響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必須立即向支隊主管領導、市局指揮中心、事故科報告。對偵破交通肇事案件的獎罰機制也做了進一步完善,尤其對提供重要線索偵破特大逃逸事故的市民獎勵3000元,偵破重大逃逸事故獎勵2000元,偵破一般逃逸事故獎勵1000元。
獎罰制度的出臺,給各交警大隊偵破案件帶來了更大的便捷,各交警大隊一致表示,獎勵提供可靠線索的目擊證人,對市民也是一種鼓勵和感激,也將帶動更多的市民參與到破獲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的行列,給偵破案件帶來更大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