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每月上調140 成都市區每月最低工資650元
成都最低工資標準出爐按行政區劃分650元和550元兩檔
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上漲了,最高每月將上調140元!昨日,成都市政府印發《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對全市現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依據最新標準,從2007年12月26日起,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將依照各區(市)縣行政區域劃分為650元/月、550元/月共兩個檔次。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都江堰市、雙流縣、郫縣、新津縣等8個區(市)縣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510元/月變為650元/月,漲幅達140元。
市區每月最低650元
依據工資水平和生活水平等不同情況,成都市對全市現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按區(市)縣行政區域劃分為兩個檔次。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每月650元 (每日31.07元)、每月550元(每日26.29元)等兩個檔次;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則調整為每小時7.10元、每小時6.00元等兩個檔次。
月最低650元 (每日31.07元)、小時最低7.10元,包括成都市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成都高新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都江堰市、雙流縣、郫縣、新津縣等。
月最低550元(每日26.29元),小時最低6.00元,包括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等。
最高每月上調140元
成都市執行的新標準由原來的三個檔次變為兩個檔次。舊標準中劃分為580元/月、510元/月、450元/月,新標準取消一個檔次。
由此,本次月最低工資標準的上漲幅度,各區(市)縣行政區域變化不同,成都市各區(縣)行政區域內將出現每月上漲140元、100元、70元、40元等四種情況。
省市標準上月26日起同步執行
依據成都市政府的通知,新的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將從2007年12月26日起執行。在成都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之前,2007年12月28日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就已公布,并從12月26日開始執行。在本輪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中,成都選用了最高檔次的標準。據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工資處負責人稱,調整后的最低工資全省都是從2007年12月26日開始執行。成都用人單位2007年12月26日后已發工資、但低于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單位要進行補差。
我省各級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電話。四川省總隊:(028)86131176;成都市總隊:(028)86647504。本報記者 石莉芳
成都市各區(縣)最低工資漲幅
成都五城區、高新區 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580元上漲到650元,上漲70元;
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都江堰市、雙流縣、郫縣、新津縣等 月最低工資標準由原本的510元上漲到650元,上漲140元,漲幅最大;
彭州市 原本的510元上漲到550元,每月上漲40元;
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 由原來的450元提升到550元,上漲100元。
省市每月最低工資標準
成都調整前 成都調整后 四川調整后
一檔 580元 650元 650元
二檔 510元 550元 550元
三檔 450元 / 450元
省市每小時工資最低標準
成都調整前 成都調整后 四川調整后
一檔 6.40元 7.10元 7.10元
二檔 5.60元 6.00元 6.00元
三檔 4.90元 / 4.9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