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1月1日起施行
昨天,《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簡稱《放假辦法》)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簡稱《休假條例》)全文公布,這兩項法規已于12月7日經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放假辦法》從公布之日起執行,《休假條例》從明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休假條例》確定,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按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關于帶薪休假
在正式公布的《休假條例》中,此前一些地方、部門和網民希望將年休假天數由最多15天增加為20天或者25天的建議未予采納,但與征求意見時的草案相比,《休假條例》在休假補償等方面增加了新的規定。
不休年休假可獲3倍工資補償
[變化]征求意見時,草案規定"除應當支付職工正常工資福利待遇外,還應當每日按照該職工的日工資標準給予補償。"現公布的《休假條例》則規定"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解讀] 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確有部分職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此條款就是為了保障這部分職工的權益,保障他們除獲得正常支付工資收入外,還要獲得相應的補償。對于補償的標準,在征求意見過程中,有不少意見認為,應當符合勞動法關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的規定。據此,《休假條例》作了上述修改。
一年請20天事假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變化]征求意見時,草案規定"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或者探親假的,年休假假期沖抵寒暑假、探親假假期。"現公布的《休假條例》則刪去了關于探親假沖抵年休假的規定,增加了年休假與病假、事假關系的內容。其中規定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解讀]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稱,征求意見過程中,一些部門、地方和網民提出,探親假與年休假是兩種功能不同的休假制度,不應互相沖抵。同時,有意見表示,在保障職工年休假權利的同時,也要保證單位正常的工作秩序,對于較長時間休病假、請事假的職工,不應當再享受年休假待遇。經多個部門研究,采納了上述意見。
員工未獲補償可申請強制執行
[變化]與草案相比,《休假條例》在年休假制度實施的監督上作了更細、可操作的規定,增加了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的表述。比如,《休假條例》規定"如不安排職工休假,且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不屬于公務員或公務員管理的單位,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解讀]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征求意見過程中,許多意見認為,職工相對于用人單位來說處于弱勢地位,如果監督措施過于原則、可操作性不強,年休假制度在許多單位特別是企業可能難以落實。據此,條例對年休假的監督機制作了補充。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節選)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關于節假日調整
《放假辦法》正式發布施行,這是繼1999年確立"黃金周"制度以來,我國休假制度的第二次重大調整。此次調整后,我國法定節假日和周末休息日達到了115天,如加上職工帶薪年休假,一年中平均休假時間超過了全年三分之一。
國家為什么要對法定節假日進行調整?
國務院16日正式頒布了修訂后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人就相關問題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采訪。
這位負責人認為,現行國家法定節假日安排存在著缺乏傳統文化特色、假日安排過于集中、以法定節假日代替個人假期三點不足之處,一是傳統文化特色仍顯缺乏。二是法定節假日安排過于集中。三是存在以法定節假日代替個人假期的傾向。需要進行調整。
春節法定放假三天是合適的
國家發改委認為,部分民眾希望在傳統民族大節時多放假。此外,部分單位在實際執行中已不強制要求除夕這一天上班,因此將法定節日提前到除夕,使一些職工感覺春節長假減少了一天。我們認為,目前春節法定放假三天是合適的,前移一天體現了大多數群眾的愿望,一些單位除夕自行安排放假,不能代表政府的規定。
將采取措施 保證節假日調整順利實施
這位負責人指出,從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反饋情況看,還有一部分群眾對國家法定節假日安排及相關休假制度還不理解或存在一定的顧慮。因此,在新的法定節假日安排正式頒布后,媒體和專家對其目的和積極意義還要加強正確解讀,引導公眾,統一認識。同時,我們也希望廣大群眾從全局的角度、從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角度來理解和支持此次節假日調整工作。
進一步完善相關措施。法定節假日是國家為全體公民安排的假期,相關規定應當得到切實執行,有效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加強組織協調工作。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式調整之后,將會出現法定節假日與周末連休三天的小長假、黃金周和職工個人帶薪休假并存的新局面,各地、各部門都將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針對人們出行的新變化,盡早開展相關預案的研究準備工作,確保節假日安全、和諧的氛圍。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節選)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條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
(一)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周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第五條 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
本地反應
西安多家旅行社春節出境游價飛漲
本報訊(沈丹萍 首席記者 姬娜)離2008年春節還有50天左右,記者昨日在西安市多家旅行社了解到,鼠年春節出境游線路報價漲幅在30%左右,有的甚至漲幅達一半以上,而與往年春節相比,也高出了10%以上。為何鼠年春節的出境游價格漲幅如此厲害呢?對此,不少旅行社紛紛表示:"五一"長假取消了,"燃爆"春節出游熱!
春節出境游最高漲幅一半以上
在西安市長安北路一大型國際旅行社,記者了解到,其春節出境游線路的報價已出爐,如澳大利亞9日休閑之旅,平時報價一般在14000元/人左右,而在2008年2月5日,報價為20800元/人。據工作人員介紹,往年該線路的漲幅在20%左右。此外,澳大利亞/新西蘭12日游在淡季的報價為10800元,而在2008年2月7日大年初一出發的團,報價則為24500元,大幅上漲,漲幅超過50%以上。
同樣,在西安市南新街附近一大型國際旅行社,工作人員表示,日本經典6日游平時的報價為6200元,而2007年春節的報價為8900元,2008年春節該線路的報價則要高出2007年的報價。此外,記者在西安中旅、青旅等了解到,鼠年的春節出境游費用會高出平日許多。
價格飛漲緣于少了"五一"長假
為何鼠年春節的出境游價格漲幅如此厲害呢?記者昨日在西安市多家旅行社了解到,主要是由于明年"五一"黃金周7天長假取消。業內人士預期更多市民將集中在春節出游,再加之機票、住宿價格上漲,所以鼠年春節出境游水漲船高。
"一般情況下,因為機票、住宿等的影響,春節出境游的報價都會比平時的報價上漲,但2008年春節出境游報價會比往年的同期高出許多,主要因為明年要取消‘五一’黃金周,只剩下春節和‘十一’兩個長假,屆時,有不少市民肯定會選擇春節出游。"西安中旅的工作人員如此表示。而長安北路一旅行社的工作人員也表示:"本來一年有3個長假,出境游可以有3個選擇的機會,可明年少了‘五一’長假,不少市民將選擇春節出游,人多了自然漲價。"而在走訪中,記者還了解到,家住西安市南郊的王強的說法代表了不少市民的心聲:"長假時間寬裕,本想和妻子一起明年‘五一’出游,現在少了‘五一’,我們就選擇春節去澳大利亞旅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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