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出臺有關規定九種重病職工可提前退休
得了重病,鄭州市的職工今起可以申報病退了。
昨天,鄭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出通知,2007年度全市企事業單位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傷殘勞動能力鑒定開始申報,集中申報時間截止到11月15日。
此次申報范圍包括,所有參加鄭州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因病或非因工傷殘在醫療期滿或醫療終結后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失業人員和自由職業人員。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傷殘,雖然達不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條件,但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或其他原因,也可申請鑒定。
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的職工申報勞動能力鑒定,須持住院病歷、縣級以上醫院近期診斷證明、醫療機構收費憑證、輔助檢查結果以及申報勞動能力鑒定的書面申請等,向所在企業事業單位負責勞動能力鑒定部門申報。
經鄭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資格審查、現場鑒定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由企業事業單位給予張榜公示,對無異議的,由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申報辦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