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興最低月工資標準上調為750元
日前,記者從嘉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根據省政府《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精神,結合全市實際,從今年9月1日起,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從原來的670元調整到75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從5.7元調整到6.4元。最低工資標準中包括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此次全市最低月工資提高了80元,調幅為11.9%,是近3年來調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在市區斜西街上清掃垃圾的保潔員劉興中聽到這一消息后很高興。他說,除去加班費,他現在每月拿755元錢,“今年物價漲得厲害,政府提高最低工資標準,這當然好。80塊可以買50多斤的米,夠一個三口之家吃一個月”。
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但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3項內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
市統計局的有關人員認為,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出于收入分配關系調整的需要,有利于勞資關系的協調。今年1至9月市區物價指數為2.9,其中9月份的物價指數為5.0,11.9%的最低工資上調幅度高于物價漲幅,也就是說抵消了物價上漲給居民生活帶來的影響。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說,最低工資標準是向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支付報酬的法定底線。如果用人單位發放的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可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勞動部門將責令用人單位改正。
- 上一篇:全國企業退休人員今年月均增加養老金90元
- 下一篇:富士康的工人加班費該由誰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