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個稅自行申報將啟動 炒股收入在申報范圍內
日前,國稅總局有關人士透露2007年度個稅自行納稅法定申報期為200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如遇到節假日,則順延。昨日,合肥地稅部門有關人士向記者表示,合肥市年收入12萬以上納稅人個稅自行申報工作即將啟動,目前稅務部門正在做申報前的準備工作。
去年合肥4786人自行申報
據了解,依據200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年所得超12萬元的納稅人要進行申報。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以下11項所得合計達到12萬元,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
去年我省首次開展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省地稅局統計顯示,截至2006年4月2日,全省共有11746人辦理了自行納稅申報,申報所得稅額28.9億元,應繳稅額4.77億元,已扣稅額4.47億元,補繳稅額3035.4萬元,退稅2.67萬元。
其中,合肥市成為我省個稅自行申報人數最多的城市,該市共有4786人辦理了自行納稅申報,申報所得稅額11.2億元,應繳稅額1.68億元,已扣稅額1.66億元,補繳稅額170萬元。
炒股收入也在申報范圍內
今年股市是個大牛市,在股市上狠狠賺一筆的省城股民、基民非常多,這部分市民最關心的是股票、基金所得是否應該申報?炒股所得是否要繳納個稅?
對此,合肥地稅部門有關人士昨日表示,國家稅務總局去年11月公布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規定,一個納稅年度內,“工資、薪金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11項所得合計達到12萬元的納稅人,無論其是否已經按規定足額繳納了個稅,均須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
股票沒變現不需要申報
因看好行情,很多省城股民并無計劃將股票短線賣出,而是選擇持長線,那么在2007年度里沒有變現的股票是否應算年收入?合肥市地稅部門有關人士解釋,計算股票收入,就是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個人股票轉讓所得與損失盈虧相抵后的正數,即為申報所得數額,如果為負數,則申報為零。對于跨年度持有的股票,雖然市值增加了,但是由于沒有賣出,因此是不需要申報的。就是說股市里還沒有獲利套現的錢不在申報范圍之內。
值得注意的是,如本人的證件被他人借用,并已經在證券公司開戶用于炒股,就要提高警惕。因為如果自身收入加上股市收入超過了12萬,就要申報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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