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可憑證追工資 東莞將試點《建筑工人工資手冊》管理
日前從市建設局獲悉,該局正在就《建筑工人工資手冊》(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從今年第四季度開始,建設和勞動部門將在試點工地實施《建筑工人工資手冊》管理,屆時建筑工工資發放情況將被記錄在冊。據介紹,實施這一規定的目的在于減少建筑業欠薪事件。
工資手冊免費發放
據悉,市建設局和勞動局日前聯合發文,決定對全市建筑施工工地的一線施工作業工人實行《建筑工人工資手冊》管理。記者在通知中了解到,《建筑工人工資手冊》將由各建筑施工工地的施工總承包企業統一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部門申領,并免費發放工人使用。工資手冊實行以工程項目和工人為基本單位的管理方式,每人每項目發放一冊。由施工用工企業落實班組負責人為班組工人“工資手冊”進行登記,記錄工人的工作內容及計酬等情況。
記者在《建筑工人工資手冊》樣本中見到,工資手冊由工人基本情況、工作日記等部分組成,其中還附有勞動合同文本。建設部門表示,這是供施工用工企業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使用。勞動合同一式兩份,一份隨“工資手冊”由工人保管,另一份書面合同由施工用工企業保存,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業不執行將影響投標資格
據了解,從今年第四季度起,市建設局和市勞動局將采取以試點帶動全面,以局部推動整體的方式,在全市范圍內逐步建立《建筑工人工資手冊》管理的試點工地。從2008年6月1日起,全市建筑施工工地統一實施《建筑工人工資手冊》管理制度。
屆時,凡發現沒有向工人發放《建筑工人工資手冊》或沒有按規定及時為工人“工資手冊”進行登記的,建設部門將責令限期改正。對于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出現工資報酬爭議的,由施工用工企業對工人工資支付承擔舉證責任。對于沒有實行《建筑工人工資手冊》管理、造成拖欠工人工資等不良影響的,建設部門將其作為不良行為記錄到項目施工總承包企業及其施工用工企業的誠信手冊,并與企業投標資格、企業評先進和工地創優等工作聯動處理。同時,勞動部門對施工用工企業依法從嚴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