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森達皮鞋經銷商狀告森達集團
龔某是仙桃人,在武漢經商。2004年,他在漢口一家大商場經營森達皮鞋專柜。
從2004年7月起,至2006年12月,龔某一直在經營森達皮鞋。因江蘇森達集團公司后來增加了許多條款,龔某感覺做不下去了,便按照約定將全部貨品退還給森達集團在武漢的倉庫。
今年6月,龔某核查往來款項,發現退貨后,森達集團公司尚欠他14.7萬余元。他多次向森達集團討要,但森達集團拒不支付。無奈之下,龔某將森達集團告上了江漢區人民法院。
前日,江漢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龔某起訴要求支付全部欠款,森達集團答辯稱,該公司在漢還設有一處銷售專柜,由李冰(化名)負責,龔某曾多次代李冰拿貨,至今李冰尚欠該公司29萬余元貨款沒有支付,請求法院判處龔某先支付這筆貨款。
對此,龔某答辯認為,他和李冰是朋友,只是代李冰拿貨,這筆29萬余元的債務糾紛是李冰和森達集團公司之間的,跟他沒有任何關系。法庭宣布擇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