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自主創業擔保貸款提高到10萬元
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市民迎來重大利好:有關機構專門為他們提供的小額擔保貸款將從過去最高5萬元,調至10萬元;對持有有效證件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將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這是昨天市政府辦公室轉發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運作
機制的實施意見》中規定的。
根據這份《意見》,各市、區將建立小額擔保貸款財政擔保基金制度。其中各市擔保基金余額不低于100萬元;市區各區擔保基金余額年內不低于50萬元,以后逐年增加。各市、區每年發放小額擔保貸款不低于擔保基金的3倍。
小額擔保貸款發放對象應限定在蘇州市戶籍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持有勞動保障部門核發的《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持有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創業培訓合格證》的人員;具有一定創業能力、畢業后兩年內未就業的大中專(技、職)校畢業生;持有有效證件的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對上述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已開業并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可發放小額擔保貸款。為持有《再就業優惠證》人員提供的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掌握在3萬元左右,經營規模較大的可增加到10萬元(含區配套)。對貸款額度在5萬元及以上的,必須經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創業培訓合格,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并由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推薦。
為鼓勵就業,這份《意見》還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和合伙經營企業做出了財政貼息貸款安排。按照這一安排,當年新招用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的30%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可以享受相應的貼息貸款,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合伙經營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
《意見》中還對進一步簡化貸款審批手續做出明確規定。受理部門在接到貸款人的申請并正式受理后,原則上應在20個工作日之內給予答復;擔保公司在收到材料后應在3個工作日之內將材料提交銀行;承貸銀行在收到申貸材料后,對符合貸款條件的,應在3個工作日之內發放貸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