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文化不能遠離"公平文化"
近年來,大凡像點樣兒的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很喜歡把企業文化的旗子舉得高高。舉得高了,人們看的就真——在許許多多、熱熱鬧鬧的企業文化里,竟然遠離和缺失了“公平文化”。
企業文化是舶來品。企業文化,主要表現為價值觀與行為規范。但“價值觀和行為規范只有被組織成員共同默認,并且用以指導自己的思考和行為,它才轉化為一種力量(如志同道合的力量)而存在”(北京管理科學院理事長梁冶萍語)。能夠使國有企業的人士志同道合的,不言而喻,核心的東西就是收入分配上的公平,是和諧的物質利益、政治利益關系,是充分體現這種“公平”與“和諧”的價值觀及行為規范。換句話說,這就是企業文化或者說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不妨就將此稱之為“公平文化”。“公平文化”是“志同”之源、“道合”之頭。疏遠、離開了“公平文化”,只剩下了“奉獻”、“奮進”的企業文化,只是讓工人“出大力流大汗”的企業文化,絕不會產生真正意義上的志同道合的力量。據報道,北京一大型國企某職工每月工資、獎金加起來只有3000元,但企業老總每年賬面上的收入就有50多萬元……職工憤憤不平地說:“一樣端國家的飯碗,憑什么他比我們多拿那么多?”這種“憤憤不平”的心態,是“公平文化”遠離了企業后人們的真實心態,也是主人的正常心態。這種心態下,絕談不上什么志同道合,它所帶來的,只能是離心離德的力量。
國企遠離“公平文化”,很有些普遍性。不久前,廣東的一份權威調查披露,“國有企業薪酬管理總體上處于無序和失控狀態,有的企業以強調‘經營者個人貢獻’為由自定高薪酬,有的企業實行‘股權激勵’,高管幾年間獲得幾千萬甚至近億元報酬,企業卻虧損。”在高管高過職工幾十倍、幾百倍甚至幾千倍的收入差距的地方,我們不難想象,工人的“憤憤不平”會被怎樣地放大?志同道合的力量還能有多少存量!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打破平均主義,自然要帶來收入差距。但這差距,是社會主義前提下的差距,不是走向“兩極分化”式的極端差距。絕對的公平不可能,但相對公平,避免和杜絕明顯的不公平現象,無疑是我們的既定目標,是“公平文化”的題中應有之義。有的企業高管,在收入分配上盲目與外企、私企的高管攀比。你利用的資源是國有資源,你的高管任職是國家任命,你的任務和國家主人即工人們的任務是一致的。所以,你隨心所欲自定高額薪酬當然要引起工人的不滿、腹誹和抗議、抵制。再說了,你不僅侵害了他們的物質利益,同時也損害了他們的政治利益——把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拋向了九霄云外,“公平文化”的公平含量,還能有多少可言呢?
電視連續劇《國家干部》里,那位心懷叵測的市委副書記汪思繼有句“名言”大概意思就是:干部利益也是人民利益,干部利益是最大的人民利益。干部,確有自己的利益;干部利益是人民利益(一部分),也說得通。但要說干部利益是最大的人民利益,可就十分可怕了。“最大”,一定會與特權、貪欲等同起來,會和與民奪利、胡作非為聯系起來——背離社會主義的價值觀,最終只會走向人民的對立面。時下,一些國企高管避開“公平文化”,千方百計把自己的收益“最大化”,不正是踐行和普及著這種可怕的“干部利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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