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全面上調中小學教師工資
《海南省提高義務教育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實施辦法》今天出臺。《辦法》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海南省義務教育中小學教師工資在上年基礎上月人均提高150元,逐年增加,3年內在原有基礎上月人均提高300元,實現教師平均工資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
《辦法》堅持區別對待、拉開檔次、優勞優酬的原則。各學校績效工資總量,依據考核結果核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分層要求,適當傾斜農村學校”的原則,制定各中小學的公益目標任務及考核辦法。對目標任務完成好、考核結果較好的,適當增加績效工資總量;對目標任務完成不好、考核結果較差的,相應核減績效工資總量。學校對提高績效工資亦不實行統一標準發放,而是以績效結果作為分配主要依據。教職工的實際收入要能體現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和質量以及對學校貢獻大小等情況;堅持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特別是做出突出成績的優秀教師傾斜。
據海南省財政廳介紹,海南全省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教師有75312人,省政府今年起從地方財政收入中拿出1.36億元兌現這些教師的績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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