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臺兩部地方性法規 農民工可持卡領月薪
8月17日,自治區出臺《自治區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暫行辦法》和《自治區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辦法》,這兩部地方性法規將保障農民工能按時足額領到工資。
《自治區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暫行辦法》規定,我區建筑施工單位在辦理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之前,需按工程價款合同的一定比例預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銀行專戶存儲專項資金,用于拖欠農民工工資時的應急支付,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如遇建筑施工單位確實因某種原因無力支付農民工工資時,或因建筑施工單位負責人逃匿或死亡、建筑施工單位將農民工工資發放給包工頭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工程分包企業未按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等原因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查實,可以啟動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另外,農民工可以持工資卡按月領工資了。《自治區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辦法》規定,企業要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農民工工資標準,按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企業還要與金融機構簽訂委托代發工資協議,金融機構要為農民工制發工資卡,并按時將農民工工資撥到其個人賬戶,農民工持卡支取每月工資。
為確保農民工了解自己的權益,企業要在建筑工地以醒目方式設立農民工勞動保障告示牌。告示牌內容要包括企業應與農民工簽勞動合同、農民工工資應按月發放、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每月工資結算和支付情況、勞動保障監督舉報電話和地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