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辦公室里該不該有隱私?
開廣告咨詢公司的張總在辦公室里安裝了監視器,倒不是為了監視員工如廁或在茶水間耽擱的時間是否過于冗長,而是打著冠冕堂皇的旗幟:為了防止公司有內賊偷電腦。因為在此之前,辦公室里的一臺筆記本電腦突然不翼而飛,經多方排查,被認定為公司內賊所為。于是,為了公司不再遭受丟電腦的損失,所有從未偷過別人電腦、甚至從未有過偷竊電腦動機的同事,必須遭受自己在辦公室的一舉一動被監控、被錄像的待遇。除了擔心自己在監視器上的形象是否理想之外,當意識到自己24小時處在被監視的狀態中,當意識到監視器背后始終可能有一個人在仔細研究你的一舉一動時,會不會有一種被羞辱的感覺?就像有人舉著放大鏡從頭照到你的腳一樣。
“不應該有這種感覺,”在海外讀過MBA的張總認為:“一,公司有權利了解工作時間你在干什么;二,為了公司的利益,員工犧牲一點個人隱私應該是在合理合情的范圍內,更何況辦公室里的隱私,不能算隱私。”
當我在積極尋找張總的反對者時,我發現一些精英打工者對張總的觀點相當贊同,或者是無奈但用積極行為配合。一位在銀行工作的女職員表示,她所在的辦公室里有四個監視器,幾年的工作經驗表明,這些監視器并沒有讓她渾身不自在,相反,她工作時“相當自在”,“好像辦公室里沒裝監視器一樣”。這讓我想起那個經典的烏龜箴言“當強奸不能避免,就要學會慢慢享受!被蛘哂酶焉埔稽c的解釋,有點像阿Q精神勝利法,反正又不能把監視器拆了,不如與它們和平相處。我討厭那句箴言是因為,一,為什么強奸就一定不能避免了呢?二,屈辱地享受是享受嗎?
最近我的一位女朋友因為一封私人郵件而在公司里丟了一次很大的臉。那是她的前男友發來的一封討伐信,信上列舉了他們戀愛關系中種種不堪的細節。女朋友不堪其辱,反唇相譏地回復了一封。沒想到此信居然從公司服務器上流傳了出去,因為這封信是通過公司的郵件服務器發送的。于是他們倆原來誰賺得更多,誰付水電煤的費用,甚至在床上誰主動的次數更多都成了同事們飯桌上的談資。雖然公司對此事并無態度,但她最終還是辭了職。
不能在辦公室處理任何私事,我覺得這絕對是扯淡,就連美國總統在辦公室都會有自己的私人時間。但你的私事有可能被記錄、被監督、被發現,而且這些隱私至少目前是不被法律保護的。這是需要記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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