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狀告兩家中國制鞋商非法使用其專利標識
2007-07-18 08:32:00 來源:IBTimes中文網 中國鞋網 http://www.annualhp.com/
耐克公司(Nike)正在對兩家中國制鞋商及一家法國連鎖超市的中國運營商提起訴訟,稱他們非法使用了耐克的Air Jordan標識。
這家世界最大的運動服飾生產商說,他們發現由這兩家公司生產的鞋在法國Auchan超市的上海和寧波的連鎖店中銷售。
耐克稱,這種鞋在這里的售價是100元人民幣,相當于13美元或9歐元,上面帖有美國著名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扣籃的標識--這個標識的版權為耐克公司所有。
耐克正在對Auchan上海和寧波辦公室及這兩家制鞋商--錦江匡威運動鞋公司和錦江龍之步制鞋公司提起訴訟,要求他們停止制作和銷售這種鞋,并且向耐克公司道歉,及賠償100萬元人民幣(13.1萬美元或9.5萬歐元)。
周一在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第二次開庭審理,沒有做出任何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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