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調整機關事業單位臨時工薪資
內勤人員年均不超過12000元,外勤人員年均不超過16800元
9日,記者從義烏市社保處了解到,為改善機關、事業單位聘用的臨時人員生活水平,經義烏市政府同意,今年1月1日起適當調整臨時聘用人員的工資待遇標準。具體如下:
機關、事業單位聘用的臨時人員工資待遇(含獎金、補貼和社會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單位繳納部分),內勤人員由每人每年平均不超過960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平均不超過12000元;外勤人員由每人每年平均不超過14400元調整為每人每年平均不超過16800元。財政按以上標準核定臨時人員的經費總額,各單位可根據臨時聘用人員的工作服務年限、崗位責任、工作表現等情況,經考核適當拉開檔次,按月發放。
另外,根據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企業職工和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后,一次性撫恤費標準將從2000元提高到10000元。費用由企業按規定在原渠道支付;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在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列支。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按原渠道支付。“協繳”人員及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失業后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且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享受企業退休人員同等標準的一次性撫恤費,其所需費用在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列支。其中,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其所需費用在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