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中國經濟10大看點之最低工資
對最低工資標準的熱議及政策跟進,折射出的是“以人為本”以及“和諧”的發展理念。
關鍵詞:最低工資、收入分配
“全國沒有一個省市的最低工資達到國家要求,即當地月平均工資的40%~60%的標準。”4月22日,在北京大學舉行的一個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研討會上,深圳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所長劉開明一語驚人。
當前,全國各地比較普遍采用比重法和恩格爾系數法來確定最低工資標準。2006年我國各省(區、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者不過690元/月,最低者僅為340元/月,各地的勞動保障部門認為目前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偏低的。
影響力:以此立意的本刊獨家報道——《各省市“最低工資”均低于國家標準》在5月8日刊出后,立即像一枚重磅炸彈,震驚了五一長假后第一天上班的人們,并引起社會強烈反響。各大媒體和知名都市類報刊廣泛轉載或引用,大量評論頻頻見諸報端。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5月12日9時,轉載該文的網站高達150家。其中,在文章發布當日,國家重點新聞網站、主要商業門戶網站以及地方新聞網站均做了首頁“頭條要聞”的重點處理,網友評論總量近5000條。
同時,中央、地方各類平面媒體跟進轉載達40余家。其中,工人日報、中國經濟時報、南方日報、海南日報、廣州日報等主要官方媒體做了轉載,羊城晚報、北京青年報、新京報、南方都市報、大河報、華西都市報、揚子晚報、信息時報、燕趙都市報、重慶晨報、東南快報、海峽都市報、天府早報、西安晚報、法制晚報、北方新報、時代商報、華商晨報、青年時報、新快報、重慶晚報、河南商報等知名都市類媒體做了轉載或評論。有的都市類媒體還在同一天報紙的不同重要版面,分別做了“最低工資標準”的報道和評論。
一周之后,中華全國總工會致函本刊,公開回應讀者質疑。此后,媒體對“最低工資標準”的討論達數月之久。
點評:工資不僅僅是企業內部的問題,它更是社會問題、經濟問題和政治問題。政府對最低工資的設定進行干預,并且著力使它的標準向著更加公正的方向邁進,意在讓普通的勞動者也能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讓職工的基本收入不至于與改革脫節,這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
在之后的幾個月里,各省(區、市)都逐步調高了最低工資標準,健全了相關制度。這,也是此篇報道的意義所在吧。
新聞追蹤
最低工資標準調高了
今年上半年,上海、天津、廣東等11個省(區、市)調整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北京、山西、浙江等19個省(區、市)發布了當年的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增長基準線一般在11%左右;北京、上海等中心城市新發布了部分工種(職位)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各地還大力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在小企業和農民工集中的地區開展區域性、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試點。
旁觀者言
“提低”成效明顯
當前,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理順分配關系,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者群體,調節過高收入,已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今年,在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這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其中,“提低”措施普遍貫徹落實,就人們關注的最低工資而言,成效尤為明顯。
一是進一步完善了最低工資制度。目前,全國31個省(區、市)全面健全了最低工資制度,在已經頒布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繼而全部頒布了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二是全面建立了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按照《最低工資規定》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最低工資標準的要求,今年應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20個省(區、市)全部完成了調整任務,另有9個省(區、市)連續兩年進行了調整,且調整幅度都比較大,其中調整幅度最高的達59%,最少也達5.8%;目前,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為810元(深圳市),最低280元(湖北省部分縣市);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為7.9元(北京市),最低1.85元(黑龍江某些縣市)。
三是加大了貫徹執行的工作力度。勞動保障監察等部門今年將執行最低工資制度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加大了查處力度;各有關方面也加強了宣傳等工作力度,形成了較好的氛圍和環境,從而促進了最低工資制度的貫徹落實。
“你們的影響力讓我后怕”
我是在網上看到這則報道的,影響力很大。后來我到北京開會,朋友們跟我說,聽說溫家寶總理也看了這則報道,并作了批示。當時我就想,這下你們一舉成名了。
我覺得新聞媒體應該客觀、公正、及時地報道新聞事實,所以我感覺你們的反應還是非常迅速的。但就我個人而言,還是比較后怕,因為影響力太大了,我非常震驚。萬一我對政策把握不準,那是要犯錯誤的。而且你們是電話采訪,本來就不容易把問題談透徹,加上你們最后還采訪了勞動保障部的官員,所以后悔自己不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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