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立企業欠薪報告制度
今后,在新疆全區范圍內,企業如果發生了沒有按期支付職工工資的情況,要向主管部門報告并承諾延期支付的時間,由主管部門、總工會、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監督企業償還所欠職工工資。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正式建立企業欠薪報告制度,企業欠薪行為發生后,按規定程序向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以有效解決企業拖欠職工工資行為,切實保障職工工資收入合法權益。
根據規定要求,企業欠薪行為發生后,要遞交《企業欠薪報告單》,寫明企業拖欠職工工資的原因、時間、金額、涉及職工人數;企業目前的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及企業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對欠薪的意見;以及企業償還欠薪計劃、進度,簽訂償還協議和履行協議的保證措施。
欠薪行為發生后,欠薪企業應與本企業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償還拖欠工資的時間、進度計劃并簽訂書面協議,由所在地企業主管部門、總工會、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監督欠薪企業的償還計劃。
據介紹,如果企業沒有執行欠薪報告制度,不履行欠薪償還計劃或不執行工資支付規定,新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企業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自治區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實施辦法》對其進行依法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