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臺優惠政策擬4年招募1.2萬畢業生下鄉
服務期滿后報考公務員加5分,考研加10分,自主創業享受收費減免。記者從湖北省人事廳獲悉,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簡稱“三支一扶”)工作文件已出臺,參加“三支一扶”的畢業生享有七大優惠政策。省人事廳流動調配處副處長王臻良認為,“三支一扶”工作的啟動,有利于緩解當前大學畢業生的就業壓力,引導年輕人扎根基層、鍛煉自我,“可以為畢業生的自身發展提供廣闊前景。”據悉,省財政部門計劃每年撥款3000萬保障“三支一扶”項目順利實施。
志愿服務改為聘用合同制
“三支一扶”按照公開選招、自愿報名、集中組織、部門負責、培訓上崗、對口安排的原則,采取統一政策、統一組織、統一考試的方式,從2007年開始連續4年,每年招募3000名高校畢業生,安排進入省內各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
據了解,該計劃服務期限為3年,與以往志愿服務、適當補貼的形式不同,所有參與服務的高校畢業生均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實行聘任制。工作期間,生活補貼按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新錄(聘)用人員的工資標準和增資辦法執行,按月發放;每人每年可得到400元交通補貼;同時由各縣(市、區)負責為其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每人每年至少有1萬元保障
據介紹,“三支一扶”畢業生每人每年至少可得到1萬元財政保障。
對“三支一扶”畢業生年度考核合格者,由省財政按每人每年獎勵5000元的標準,直接發放給本人;對借有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獎勵款優先用于還貸。
畢業生日常工資、生活補貼、交通補貼、保險等所需經費,由省財政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標準,專項補助到接收“三支一扶”畢業生的縣(市、區),其余部分由縣(市、區)財政承擔。文件要求,承擔“三支一扶”選招與管理工作任務的省直有關部門,在編制部門年度財政預算時,要安排一定的專項工作經費予以保障。各縣(市、區)也應給有關部門提供一定的工作經費保障。
按照每年3000名畢業生,每人每年1萬元的標準計算,省財政每年將撥款3000萬用于“三支一扶”的保障實施。
畢業生服務期滿將享受七大優惠
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者報考公務員時,筆試成績增加5分,并優先招考錄用。
二、參加“三支一扶”的高校畢業生,錄取為研究生的,學校為其保留學籍3年;凡到恩施州、扶貧開發重點縣與省里確定的貧困鄉鎮服務3年以上,服務期滿后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三、服務期滿自主創業的,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貼息貸款擔保等有關政策。凡到國家與省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或貧困鄉鎮基層工作,并達到國家規定服務年限,符合相應條件的,可按有關規定享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四、各級教育、財政、農業、衛生、扶貧開發辦、團委等部門,原服務單位有職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優先考慮接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縣、鄉各類事業單位,有崗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拿出一定崗位通過人事部門考核直接聘用這部分畢業生。
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者,根據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區工作,凡落實了接收單位的,接收單位所在地區準予落戶。進入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由接收單位按照所任職務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其職務工資標準;其服務期限計算為工齡。
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者,在今后晉升中高級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
七、對從事支醫的志愿者,支醫經歷將作為城市醫院招錄人員、優先晉升職稱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