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中國皮鞋征收反傾銷稅
10月7日起,歐盟宣布對中國產皮鞋征收16.5%的反傾銷稅,為期兩年。這是10月4日歐盟25個成員國常駐歐盟代表在布魯塞爾會議上表決的結果。
歐盟委員會公布的數據顯示,2001年至2005年,中國向歐盟出口的皮鞋增加了1000%,平均每雙皮鞋的價格卻下降了28%。與此同時,歐盟國家的皮鞋產量減少了30%,并因此損失了四萬個就業機會。經過調查,歐盟認定中國對歐盟傾銷皮鞋。
在是否對中國皮鞋征收反傾銷稅的問題上,歐盟內部重現了2005年中歐紡織品貿易爭端時的“南北分裂”局面。一方面,英、德等國為了應對“中國制造”的競爭,早已完成了產業結構的重組,而瑞典、丹麥等國的零售商從亞洲進口低價皮鞋獲利頗豐,這使瑞典、丹麥、英國、荷蘭、盧森堡、德國、愛爾蘭等北部歐洲國家主張貿易自由化,反對征收反傾銷關稅。
決定發布后,中國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認為歐委會借反傾銷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歐委會在調查、裁決中存在諸多問題,違背了世貿組織所倡導的自由貿易、公平貿易的原則。廣東鞋業廠商會、福建省泉州市鞋業商會、溫州市鞋革行業協會聯合發表《關于歐盟對中國皮鞋反傾銷終裁的嚴正聲明》,希望歐委會按照世貿組織規則,公平公正行事。面對歐委會針對中國鞋征收高額反傾銷稅,溫州市康奈、奧康、東藝等14家企業聯合應訴。











